Saturday, September 18, 2010

生母养母

我从前有提起养母生母的事。最近的移民政策又让我联想起来。这些在本地住了十几年的PR,本国应该算是养母吧!
想想你三岁就被生母遗弃,养母给你吃喝住屋,教育你成才,给你一个环境发展。
当你翅膀长硬,养母老去需要你照顾,你却决定回去生母的身边照顾她到老。对吗?
百善孝为先。
养母希望你孝敬她,有什么不对吗?
养育你的国家希望你效忠于它成为它的公民,有什么不对吗?
对于不忠不孝的人,我们没有必要对他/她们好。即使我们的政府心肠好,最终十八层地狱也会很有耐心等他/她们!
都说了:不是没报,只是时辰未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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